簌簌木丛里结着一种血滴一样的小果子,能在皮肤上印出水洗不掉的苍赭颜色。叶争流的手很巧,杀魂曾见识过。所以,他想让叶争流替他在后背上绘一个狼头的形状。
这样一来,杀魂从此就是草原上最雄壮、最威风、长了有两个脑袋的大狼,每天从草原的这一头,跑到草原的那一头。
草原里还有一条六曲的水湾,从雪山的尽头蜿蜒道天边,终年不冻,水质清澈甘甜,他们都说那从是祖山泉眼流淌下来的水,水里有无穷无尽的祝福力量。
叶争流的头发太长了,还会打结。她可以沾着水湾里的清水梳头,春天的时候,只要她在水湾里打一个滚,等到来年的深秋,那一头长长的毛发就会变得又黑又亮。
以杀魂简单的头脑,在草原春秋冬夏的画面里,都加进去一个叶争流的影子,就已经是他能够做到的极致。
他甚至已经想好了该怎么教叶争流掏兔子的窝。可他却想不到,为什么……为什么叶争流竟然会不和他一起走呢?
在杀魂不可置信地看着叶争流的同时,叶争流同样一动不动地看着杀魂。
这个过于简单的少年,他把所有心事都写在脸上。叶争流曾经在他的眼睛里见到过鲜明的狡猾,也看到不加遮掩的杀意,同时更是读懂他空白人生里所有的不解和迷茫。
他既然生在狼群,就不该来到人类社会。他既然注定要见识人心的险恶,那当初就不该生于狼群。
如果不是这样,杀魂也不会长成今天这副四不像的模样。
“回去吧。”叶争流缓缓叹气:“上岸以后,我会让沧海城主把你放了。你便回你的森林,回你的草原,回去你遮天的雪山。你是狼人不是吗?一直在没有人类的地方长大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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