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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宋野带我去落日大道尽头的一家星巴克喝咖啡。

        2008年,我俩生活的城市里别说星巴克了,连咖啡店都是很稀罕的洋玩意儿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对咖啡唯一的印象,大概就是超市里卖的五十块钱一大桶的咖啡配咖啡伴侣,我小时候经常偷摸着从大玻璃罐子里挖一勺咖啡伴侣出来干吃,也不用热水冲泡,直接往嘴巴里塞。

        因此我奶还奇怪,为什么玻璃罐里的咖啡倒是挺多,咖啡伴侣却少了一大半。

        讲真的,我也没料到在十年之后,冰美式会成为开启我每天日常活动的必需品,那时候的我,若要喝咖啡,必定拼命往杯子里加糖加奶生怕太苦。

        因此这次来美国,宋野特地带我去喝咖啡,还是全球连锁的星巴克咖啡。

        乖乖隆地咚,星巴克唉!被誉为全世界最成功的的连锁品牌之一,我之前还在科教频道看过关于星巴克商业模式的科普呢。

        排队点咖啡的时候,我仰着头看菜单,菜单上全是我看不懂的蚯蚓英文,拜托,我连Latte是拿铁都不知道,更别说还有西班牙文的espresso了。

        站在人群的末尾,土鳖极了的我小声的问宋野,我应该点什么呀,他问我想喝什么,咖啡?饮料?冰的?热的?

        我四处看了看,然后指着不远处坐在Booth椅子里的人,告诉他,我想喝那个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就是星冰乐,草莓沙冰,上面还抹层奶油,看起来特高级,关键是我无法拒绝一款淡粉色看起来就很好喝的饮料,哪怕不好喝,但是它好看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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