踏入十三岁的我,其实和十二岁也没什么不同。
每天还是同样的在家和学校之间两点一线,正常的上课放学,偶尔趁着空隙就打打游戏看看,日子还是千篇一律的无聊和枯燥。
唯一有意思的事儿大概是我们家“养”了一只猫。
没错,这个“养”得打个引号。
这只猫其实是只流浪猫,估摸着刚出生没多久,小小的一只,是在我们家院子的青砖台阶上发现的。
那天下着雨,淅淅沥沥的,都说春雨贵如油,但是一下雨一刮风,总是冷兮兮的。
而这只猫估计就来我们家屋檐下躲雨的,可惜不知道为什么,也许是和别的野猫打架的时候把自己的腿给摔折了,它拖着笨拙的腿,一拐一拐的。
我是第一个发现猫儿的人。
我冲着里屋大喊:奶,你快来哇,你快来看我发现了什么!
我奶被我叫的没法,只能围着围裙出来看,才发现是只黑白间色的花猫。
我奶道了声“作孽”哟,就回厨房去了,一眨眼的功夫,她就到了半盆牛奶出来放在青砖上,意思是让花猫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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